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且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稜I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從上述規定來看,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是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但是,如果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則可例外。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 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的應稅行為,既可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且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現有以下三種:
第一種情形,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免征增值稅的糧食、大豆,可對免稅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免征增值稅的糧食和大豆,比照非免稅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二種情形,“中儲糧及其下屬企業”銷售免征增值稅的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可對免稅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中國儲備糧總公司及各分公司所屬的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承儲企業,按照國家指令計劃銷售的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稅,允許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三種情形,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別提示:注意適用期限】,銷售機動車的小規模納稅人在開具機動車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以選擇開具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消費者銷售機動車,銷售方應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其他銷售機動車行為,銷售方應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在開具機動車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以選擇開具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選擇放棄免稅、開具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選擇開具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購買方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如果選擇放棄免稅、開具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銷售方需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購買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