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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代理記賬基礎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时间:2023-11-30 關于印發《代理記賬基礎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財會〔2023〕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精神,進一步規范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行為,保證執業質量和服務水平,我們制定了《代理記賬基礎工作規范(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財 政 部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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